学生工作处周工作简讯 (2026年3月28日-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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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月28日至4月3日,常态为学生开具在校证明、党员证明等材料。
二、3月28日至4月3日,归档整理、转接、调取学生档案,复审2026届公安专业毕业生档案。
三、3月28日至4月3日,持续开展“青春迷彩·强军有我”征兵宣传资料征集活动。
四、3月28日至4月3日,修订制定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学生工作制度。
五、3月28日至4月3日,组织学管干部重温学校《学生管理干部值班规定(试行)》《学生工作例会制度(试行)》,切实加强和规范学管干部值班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学生安全稳定。
六、3月28日至4月3日,持续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七、3月28日至4月3日,组织学生学习《紧急集合及紧急疏散演练方案》,检查、张贴教室、宿舍《紧急逃离示意图》,引导学生实地熟悉逃离线路,开展紧急集合及紧急疏散演练。
八、3月28日至4月3日,清明节放假前,向学生推送《关于202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暨安全注意事项的提示》,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学生节日期间去向,召开专题队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法纪教育。
九、3月28日至4月3日,分析研判2023级公安专业学生返校参加模拟体能测评情况,并跟进提醒学生加强自我体能训练。
十、3月28日至4月3日,组织学习《学生工作部2026年党建工作学习计划安排表》《学生工作处2026年工作要点部门任务分解表》,对全年理论学习、重点工作作出安排。
十一、3月28日至4月3日,撰写《2026年春季助学金发放意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意见》等意见。
十二、3月28日至4月3日,持续推进“甘肃警察学院人民武装部”建设工作。
十三、3月28日至4月3日,开展我校“基干民兵”编制及“普通民兵连”建设工作。
十四、3月28日至4月3日,开展我校2026年春季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
十五、3月30日,向省教育厅报送我校2025年度勤工助学工作开展情况。
十六、4月1日,省公安厅组织开展2026年“致敬公安英烈,奋发激进力量”英雄纪念活动,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