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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18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9-01-10 10:17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在甘肃省教育厅、公务员局和公安厅的关怀指导下,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把毕业生就业工作视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学院始终坚持以学生需求为根本,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需要为出发点,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统一招录考试为契机,通过全方位手段拓展学生就业渠道。大力加强与全国统一招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的建设,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提升就业指导引导效应,进一步拓展网络平台,细化就业服务体系,实现了就业质量较高,毕业生就业率逐步提升的工作目标。

一、基本情况

(一)毕业生规模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8年共有毕业生934人。

(二)毕业生结构

1、院系/专业人数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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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届毕业生男女比例

2018届毕业生共934人,男生820人,占总人数87.8%,女生114人,占总人数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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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届公安及非公安专业毕业生人数比例

我院2018届毕业生共934人,公安专业毕业生880人,占毕业生总数的94.2%;非公安专业毕业生54人,占毕业生总数的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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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届毕业生就业率

2018年我院毕业生人数为934人,截至12月底,就业850人,就业率为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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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8届毕业生就业流向

1、就业情况

2018届毕业生中,共计828人在甘肃、新疆各级公安机关就业,3人升学,19人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就业。

2018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工作由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我院公安专业880名毕业生中共有879名报名参加考试,录用374名。其中,有190名警犬技术专业毕业生通过全国统一招警考试进入甘肃省各市州警犬技术岗位就业;有134名毕业生通过全国统一招警考试进入省内公安机关就业;47名毕业生被各铁路公安系统录用,2名毕业生被南宁海关录用,1名毕业生被民航西藏管理局录用

476名毕业生(包含非公安专业)参加其他公安机关招录考试被录用。其中,有120名毕业生通过甘肃省公安政法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被录用;99名毕业生通过参加地方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被录用;5名毕业生通过参加我院文职人员招录考试被录用;8名毕业生被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招录;90名毕业生通过参加新疆政法专项招录考试后被新疆各市(州)公安机关录用;119名毕业生被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录用为事业编警务人员;13名毕业生被新疆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和昭苏县等地公安机关录用为事业编警务人员;3名毕业生升学;19名毕业生被其他企事业单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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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就业情况

我院2018届未就业毕业生84人,占毕业生总数9%。其中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62人,占未就业毕业生71.23%;回生源地准备就业22人,占未就业毕业生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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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特点

为了在新的就业政策形势下,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在院党委领导下,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重点,认真安排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多方宣传,多渠道拓宽就业途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

学院党委始终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院发展和改革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以就业为导向,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目标的办学思路。在政策支持、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向就业工作倾斜,定期听取就业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就业工作,为就业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积极加强与有关单位和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和请示,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上级部门专题汇报毕业生就业问题,为就业工作争取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落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

2015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我院积极向省公安厅汇报,并与省人社厅、公务员局积极沟通协商全面落实改革政策,让政策落地,让学生享受改革红利。2018年,省人社厅、公安厅、公务员局继续面向我院公安专业毕业生进行专项招录考试,使我院毕业生入警率和就业率有了明显提升

(三)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能突出我院学科建设及办学特色的“订单培养、定向就业”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有效拓展校企、校局合作新途径。由院领导带队分期分批到新疆、宁夏等地联系学生培养及毕业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目前毕业生就业初步实现新疆、宁夏、甘肃三省区的互补合作与共享共赢。2018年,我院毕业生除了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专项招录考试外,还积极报考了武警新疆边防支队招录考试,新疆自治区公安厅政法专项招录考试,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市和昭苏县等地公安机关招录事业编警务人员考试。目前,已有90人被新疆各市(州)公安机关录用为公务员,132人被录用为事业编警务人员。

(四)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是重视在日常开展的就业创业工作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推荐、动态管理及追踪工作。在组织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填写了《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记录表》的同时,作了帮扶记录。

二是在学生大队中,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解和统计,分析贫困家庭学生在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贫困家庭学生就业政策落实的对策。

三是就业创业工作中,在政策照顾、优惠方面向家庭贫困生给予一定倾斜。如新疆部分公安机关面向我院招录警务人员时,优先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同时,持续面向对建档立卡户贫困户家庭学生发布相关人才需求信息,并积极进行相关就业创业指导。

(五)加强考试辅导,提高学生应试能力

在学院大力加强与和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邀请中公教育和其他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入校培训、开展联考和公考辅导讲座,详细讲解考试的知识技巧等,有效地提升了毕业生的备考能力。

(六)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招录工作

2018全国统一招警考试结束后,学院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招录工作,共接洽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新区分局、皋兰县公安局、新疆自治区公安厅、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市公安局、昌吉市公安局、昭苏县和察布查尔县公安局等地方公安机关以及铁路公安局、武警新疆边防总队用人单位近百人来院进行政审、阅档、座谈、面试、体检、体测、签约等录用工作。

三、相关分析

(一)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1、就业行业相对集中

统计结果显示,我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单位主要为公安机关,共计823人在甘肃、新疆各级公安机关以及铁路、民航、海关等行业公安系统就业,占2018届毕业生就业人数的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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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业岗位专业相关度较高

数据显示,在已就业的毕业生中,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完全对口的354人,占41.6%;与所学专业相关的340人,占40%;与所学专业不相关的156人,占18.4%2018届毕业生总体就业岗位与专业相关度较高,大部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需求相符合,能够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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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毕业生对当前工作总体满意度较高

数据显示,毕业生对当前工作非常满意的有219人,占25.8%;满意的有255人,占30%;比较满意的有301人,占35.4%;不满意的有75人,占8.8%2018届毕业生对当前工作总体满意度为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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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毕业生薪酬略有增加,薪酬满意度有所提升

数据显示,我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薪酬在4000元以上的比例相较2017届毕业生略有增加,整体趋势稳中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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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对于薪酬总体满意度92%,相较往年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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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就业区域相对集中

从就业地区分布看,我院毕业生就业区域主要以甘肃省为主,占毕业生就业地区的70.5%;新疆自治区占27.1%;青海、西藏、内蒙古、黑龙江和广西等其他地区占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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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满意度情况分析

学院编制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社会评价调查表》《用人单位对学院就业工作满意度调查表》,采用网络问卷的方式进行相关调查,回收问卷146份。

1、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社会评价

统计数据显示,用人单位认为我院毕业生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学习能力、业务水平及较好的心理素质和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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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专业水平评价

用人单位认为我院毕业生思想政治可靠、纪律作风严明、专业水平较好,在工作中踏实、肯干、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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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适应工作岗位时间评价

数据显示,有79%的用人单位认为我院毕业生在3个月以内可以做到适应工作岗位,有12%的用人单位认为我院毕业生在3-6个月之内可以适应工作岗位,证明我院毕业生适应岗位能力强、工作上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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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人单位对我院就业服务工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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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于学院就业工作的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场地设施、招聘活动组织、就业手续办理等各方面工作给与了肯定,对我院就业服务工作总体满意。

四、发展趋势

(一)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有所提高

受惠于公安机关招生与招警相协调机制的建立,我院2018届毕业生首次就业率91%,相较2017届毕业生首次就业率明显提升。2018届毕业生中通过参加全国统一招警考试和新疆政法编制招录考试有464人被甘肃、新疆各市州公安局关录用为公务员,占就业比例54.6%,相较2017届毕业生中20.4%的公务员比例,提升30%,就业质量明显提升。

(二)就业行业相对集中

根据中央编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精神,公安专业招生规模要与招警需求相衔接,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率达到9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以公安院校毕业生为主。受惠于以上就业政策,我院毕业生就业仍以公安机关为主,就业行业相对集中。

(三)观念转变,去外省就业人数增多

2018届毕业生中选择在省外就业人数为251人,相较以往有所增加。长期以来,由于生源、观念等方面原因,我院毕业生在省内就业的比例较高。学院通过就业指导、生源调整、市场建设等措施,就业情况有所改善,选择在其他省份就业的比重提升,说明毕业生的职业规划选择更加理性,就业区域更加合理。

五、对教育教学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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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对人才培养、招生及专业设置、就业创业服务的反馈与指导,进一步优化“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不断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深入分析社会对人才需求、要求的变化,结合自身办学定位与就业动态,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改革教育教学模式,加大就业创业指导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力求使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一)对招生与专业设置方面的反馈 

根据中央编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有关“公安专业招生规模要与招警需求相衔接”的精神,学院根据新的办学定位和就业状况的反馈,及时调整了专业结构。一是增设公安专业,2015-2017年学院在原有公安专业的基础上,增设了甘肃公安工作急需的警犬技术和国内安全保卫专业。二是裁减和缩招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较低、不符合办学方向和发展定位的专业,2018年停止了对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和心理咨询等专业的招生。通过调整专业结构,进一步明晰专业布局,凝练专业特色,逐步形成以刑事侦查和治安管理等公安专业为龙头,以服务公安工作为主体的公安专业体系。以司法警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技术等专业为龙头,以服务社会对安保技防工作需求为主体的非公安类专业体系。

(二)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反馈

一要把立德树人作为人才培养的中心环节。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将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和法律素养融入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继续全面实施“铸警魂”育人工程,着力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思政教育实践、专题讲座、心理健康辅导等活动,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要强化实践育人功能,推进校局合作、协同育人。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始终能够与社会需求“无缝”对接,学院确立了健全素质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化基础以保证学生持续发展、注重能力以培养实战型人才的思路,不断加强校局、校企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落实校局、校企合作协议,完善实践育人合作机制,充分保证学生结合专业知识进行实习实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顶岗实习、社会实践为着力点,强化学生的警务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勤勉务实的实干精神。

三要创新培养模式,深化教学改革。学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政策,积极适应转型发展形势任务要求,突出警察教育特色,体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结合,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型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设置,更新课程内容。修订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的理念,进一步加强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方式改革,不断推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应用,拓展学生网络学习空间。在人力资源保障方面,继续加强双师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公安专业教师队伍。

(三)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反馈

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预警机制,及时开展就业形势研判,提高就业工作人员和毕业生对就业创业工作的认识水平。针对毕业生的结构和特点,开展“精准帮扶”,把岗位、政策、指导、帮扶及时送到毕业生当中,帮助毕业生树立科学合理的就业观念,提升就业竞争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准确掌握毕业生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完善就业信息反馈机制,提升就业信息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国家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要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研究,准确把握就业工作规律和特点,不断拓展就业工作新思路,丰富就业工作新内容,强化就业工作的服务指导功能,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工作水平。 

综上所述,我院2018年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对就业工作的满意率、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和学院就业服务工作评价都较高,证明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毕业生就业质量状况总体向好。 

但在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还有一定的改进和提升空间。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教学实践环节培养,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结合社会实际工作需求调整人才培养布局。二是针对自主创业工作相对薄弱、学生成功创业不多的情况,应重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加大对学生创业创新活动的指导和帮扶力度,提高创业成果。三是应继续加强自我审视学院教学质量和就业工作的问题,如专业设置是否合理,教学课程内容安排是否跟得上社会发展形势,毕业生综合能力能否满足职业要求,就业指导服务是否到位等。总之,学院应以就业为导向,调整专业结构,加强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学院的总体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1812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