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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机构职能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01-01 14:06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学生处是学院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警务化教育管理、学籍管理、招生就业、学生表彰奖励与资助、党团组织建设及其他工作。学生处为副处级建制,设处长1名,副处长2名。

学生处下设警务化教育管理科、学籍管理科,根据年级设有4个学生大队,全部为正科级。

学生处现有专兼职管理干部3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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